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房建总包资质)包括哪些工程?
一、 工程内容
1、 地基与基础。房屋建筑中的地基和基础是两个概念,但是他们是一体的,对技术要求很高,毕竟在整个建筑中发挥着承重作用。
2、 主体结构。主体结构是在完成低级的基础上进行,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为建筑物的骨骼和精髓。
3、 建筑屋面。即建筑物的屋顶,不但可以遮风挡雨,同时还将其承受的荷载与墙柱融为一体。
4、 装修装饰。装修装饰工程一般是在建筑工程完工后对其进行美化、完善等,力求达到..的使用效果。
5、 建筑幕墙。建筑幕墙是建筑物.外层的强,这种强不具备承重作用,相当于建筑物的外壳和衣裳,其装饰作用。
6、 附建人防工程,所谓附建人防工程为一体的,其顶部为建筑物,底下为人防工程,一并修建,比如小区的地下停车场。
7、 配套工程。除以上主要的工程内容外,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单位在进行建筑施工时,还可以从事配套工程的施工。如:防雷、给排水、电气、采暖通风、消防、智能化等工程。
施工总承包一般包括土建、安装等工程,原则上工程施工部分只有一个总承包单位,装饰、安装部分可以在法律条件允许下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单位,如果双方在施工的过程之中,受到了另外一家施工单位的干扰,可以向建设单位索赔施工干扰,降低效率的费用。或者直接收取施工配合费、管理费等其它费用。在建筑工程中一般来说土建施工单位即是法律意义上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土建施工单位负责整个建筑工程的建设与服务,如果存在分包工程时也负责包括:提供水电接口、提供垂直运输、土建收口、施工脚手架、竣工资料归档、成品保护、平行交叉影响、铁件预埋等总包单位的服务和配合管理责任。按国家规定通常3%-5%计取配合费,有时另按5%-20%收取工程管理费。
1.费用控制
(1)在通过招标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时,一般以施工图设计为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2)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对总造价的早期控制;
(3)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则可能发生索赔。
2.进度控制
一般要等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才能进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标,开工日期较迟,建设周期势必较长,对进度控制不利。这是施工总承包模式的..缺点,限制了其在建设周期紧迫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应用。
3.质量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选择,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业主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依赖较大。
4.合同管理
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个施工总承包商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小,对业主有利。
在国内的很多工程实践中,业主为了早日开工,在未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情况下就进行招标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所谓的“费率招标”。“费率招标”实际上是开口合同,对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资控制十分不利。
5.组织与协调
业主只负责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大减小,对业主比较有利。
总之,与平行承发包模式相比,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业主的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小了,组织和协调工作量也大大减小,协调比较容易。但建设周期可能比较长,对进度控制不利。
工作开展程序
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是: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招投标,然后再进行施工。而如果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可以不依赖完整的施工图,当完成一部分施工图就可对其进行招标。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缩短建设周期。
合同关系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可能: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选择认可
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中,施工分包往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由业主认可;而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中,所有分包单位的选择都是由业主决策的。
业主通常通过招标选择分包单位。一般情况下,分包合同由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但每一个分包人的选择和每一个分包合同的签订都要经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认可,因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要承担施工总体管理和目标控制的任务和责任。如果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认为业主选定的某个分包人确实没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而业主执意不肯更换分包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也可以拒绝认可该分包合同,并且不承担该分包人所负责工程的管理责任。
有时,在业主要求下并且在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分包合同也可以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
付款
可以通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也可以由业主直接支付。
合同价格
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通常是按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一定百分比计取,也可以确定一个总价),而不需要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这也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标可以不依赖于施工图纸出齐的原因之一。
分包合同价,由于是在该部分施工图出齐后再进行分包的招标,因此应该采用实价(单价或总价合同)。